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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付订金须以预售证为依据

    日前,某楼盘的上百名买家以开发商不履约为由将其告上法院,买家称,他们在几年前已交付订金并签下认购书,但开发商一直以没有预售证为由拒绝与买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。前年,预售证正式发售,开发商却大幅提高房价,最终未能与买家签订购房合同,而房屋亦转卖给其他人。

    法院虽然判决买家胜诉,对认购书合法性进行认定,但未包含对开发商卖房及补偿等的判决内容,致使判决无法执行。

    目前,买家们已经将情况通过上访形式告知房管局,正等待房管局给出明确答复和处理意见。

    法威大状认为,在购房下订金前必须确认该楼盘是否有合法存在的预售证,否则,贸然下订金会有较大风险。

 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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