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消费让当事人买单涉嫌受贿
2006年3月,雷某有一宗案件在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,当时主任法官是何某。雷某因想在判决中胜诉,于是多次送现金给何某,并且为何某吃饭沐足买单。其后东窗事发,检方指控何某受贿财物约10万元。
2009年11月,何某受贿案开审。何某在庭审中声称因秉公执法而被陷害,在雷某与何某双方闹翻后,雷某还曾到纪检部门投诉何某办案效率过低及工程鉴定费用过高。
但雷某提供了双方一起消费的费用清单,其中清楚记录了时间、地点以及哪些人在场,每次消费均一清二楚。雷某表示曾携清单投诉到法院要求何某返还。
检方认为,何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务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而让当事人为自己开销买单是受贿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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